三府办〔2017〕3号
关于做好三坑镇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各村民小组进行延伸审计的通知》(清新委办〔2017〕1号)的要求,为确保各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如期顺利完成,经镇村民小组延伸审计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村民小组延伸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以2016年度各村民小组所有重大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为重点,必要时可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二、审计程序
本次村民小组延伸审计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作业规程(试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业务文书应用规范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严格审计程序和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过程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一是审计准备阶段将《xxx村委会关于审计xxx村小组2016年度经济情况的通知》(附件1)通知到被审计的村民小组,并张贴公示、拍照存档。
二是在延伸审计阶段各村委监督委员会对所属村民小组开展延伸审计工作,填写好《清远市清新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表》(附件2),并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拍照存档。
三是审计领导小组下属的工作组在4月15日前要完成抽查工作,按照30%的比例抽查各村民小组。
四是各村委会将村民小组的延伸审计情况汇总,填写好《清远市清新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在4月20日前交至镇延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镇财政所孙文嘉,电话:5862167)。
附件:1. 村委会关于审计 村小组2016年度经济情况的通知
2.清远市清新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表
3.清远市清新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doc
附件2和附件3.xls
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